好的民宿主人往往是遊客和當地自然人文的媒介,同時身兼廚師、管家、導遊、司機等數職。民宿雖是家庭旅館,卻絕非“農家樂”的簡單升級版。台灣的民宿分類有農園民宿、海濱民宿、溫泉民宿、藝術體驗型民宿、複古經營型民宿等。

  來自北京的王驛回憶說,在花蓮一家民宿吃晚飯時,老板過來敬酒,得知他們來自北京後特別激動。“他的父親是老兵,他從小就看過黑白照片上的長城、北海公園,後來大家一起把酒言歡,唱了很多鄧麗君的老歌。”

  台灣的民宿起源於上世紀80年代,最初只是為了解決住宿不足的問題,沒有導覽或餐飲服務。那時,旅遊區的大飯店大旅館在假日期間常常住宿供應不足,這令一些登山愛好者不得不借住山區的房舍,而有空屋的人家也因此起意,掛起了民宿的招牌,甚至直接到大飯店的門口、車站等地招攬遊客。

  除了原住民地區,在一些風景特定區、國家公園以及觀光景點,也有不少人將空置的房屋改建或另建新屋,供旅客住宿。此舉大大推動了當地的觀光旅遊產業。而政府力推的從“傳統農業”轉型為“觀光農業”,則進一步刺激了民宿的發展,使其成為台灣旅遊經濟產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到了90年代,台灣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在其部落產業發展計劃制定規則,輔導原住民利用空屋與當地特有的環境經營民宿,以增加原住民收入。

  2002年12月,台灣出台了《民宿管理辦法》,就民宿的設立地點、規模、建築、消防、申請條件、管理監督等制定了規則,提升了民宿的質量與安全,並慢慢促成了台灣民宿近年來向精致化、豪華化和定制化演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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